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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千余栋旧楼加装电梯遇难题
来源: | 作者:佳德 | 发布时间: 876天前 | 420 次浏览 | 分享到:
目前全广州没有电梯的高层建筑大概有5万多栋,已经列入广州市规划局申报加装电梯的楼宇一共有1500多栋。

目前全广州没有电梯的高层建筑大概有5万多栋,已经列入广州市规划局申报加装电梯的楼宇一共有1500多栋。29日,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羊城论坛聚焦旧楼加装电梯问题,“2/3的业主同意即可申报加装电梯”的规定是否合法、低层住户的利益受损如何补偿等问题引发激烈争论。

部分市民对“2/3以上同意”理解有偏差

在29日的论坛现场,旧楼加装电梯的支持者与反对者双方各持己见。“我们那栋楼,讨论加装电梯都好几年了,至今还是因为低层住户不同意而遥遥无期,眼看着住在高层的好几位老人家相继离世,我觉得好心酸。”家住天河区的陈伯一席话引来了现场一片共鸣。

为了解决旧楼加装电梯的难题,广州在2012年出台《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行办法》(下称《办法》),其中规定业主申请加装电梯,需要有占建筑物总面积2/3以上且占总人数2/3以上的业主同意。对于那些未预留电梯井的楼宇,按规定,加装电梯涉及到专有部分的住户要100%同意才可以。

“因为有一户不同意,我们现在装不了电梯。”家住粤垦路的一位居民代表说。

“安装电梯挡住了我家的通风采光和视线。”家住广东工业大学教工宿舍3楼的周阿姨认为,不能因为大部分人的利益而忽略少数人的利益。

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副教授费彦表示,部分市民对这个“2/3同意”的理解有偏差。“加装电梯如果涉及楼宇的加建部分及共有面积部分,占建筑物总面积2/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/3以上业主同意,即满足两个‘2/3’以上就可申报。但如果涉及的是业主专有的部分,例如别人家房子里的一面墙,那就必须是业主100%同意才能申报。”他认为,旧楼加装电梯问题的关键还是居民住户之间的协调。

与此同时,来自法制办的负责人也回应说,2012年制定的这个《办法》并非法律条文,只是政府为了帮助市民解决旧楼加装电梯问题而出台的一个指引,并非市政府的强制性文件。而《办法》中的两个“2/3”原则和“专有部分”提法,均源自《物权法》,其中,“专有部分”是指业主享有专有权的部分。

据悉,目前全广州没有电梯的高层建筑大概有5万多栋,已经向广州市规划局申报加装电梯的楼宇一共有1500多栋,通过了审批的有1300多栋,通过率约为88%。

补偿低层住户是争论焦点

旧楼加装电梯后,如何对低层住户受损的利益进行补偿,一直是争论的焦点。

在29日的论坛上,大多数赞成旧楼加装电梯的市民表示,愿意出钱对利益受到损害的低层住户给予一定的补偿。但是,受损的程度如何界定、补偿的标准怎么设置,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标准。

近日,由广州市社科院研究制定的《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集资分摊费用的参考标准》(以下简称《标准》)将进入专家论证环节。这本厚厚的参考标准中,7至10层楼高的旧楼都有相应的出资分摊标准。

对于社科院制定的《标准》,现场观众分歧最大的地方在于,它是用电梯安装成本再乘以一定的系数算出来的。“也就是它计算的基数是电梯安装的成本。如果安装电梯的成本很低,低层住户获得的补偿就会很少。”家住广州大道的陈先生说,“高层住户加装电梯后,房屋升值的价值却是以数十万元来计算的,这怎么合理呢?”